漫談自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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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有自由,是一種讓人窒息的感覺。我的童年就是在這種感覺中渡過。當然也是有和朋友開心玩樂的時候。只是每天都有滿滿的不情願、不自由。沒有睡覺的自由、沒有閱讀自己喜愛的故事的自由、沒有不死背應考的自由。相信很多人的童年應該都有類似的體驗。

支持我熬過去的,是相信長大後,找到大人口中那份完美的工作後,我就自由了。自己賺錢就可以買所有想買的東西、佈置自己的房子、看整晚的電影。我想就是這種期待,讓我工作的第一年產生了嚴重的憂鬱。2009年,世界被金融海嘯席捲,我也成了失業人口。是對自由的渴望,開啟了我的接案人生。

儘管上下班時間看似自由了,但我卻覺得,只是從配合公司規定,變成配合客戶需要,這根本算不上自由。於是,我開始追求所謂的FIRE,夢想著財務自由能帶來真正的自由。經過十幾年,我達到“微FIRE”,也就是大部分的生活所需靠被動收入支撐,只需要少數的時間工作補足資金缺口即可。我開始有足夠的時間自由安排,但沒有足夠的金錢讓我隨心所欲的花用,因為這些錢必須努力替我工作,而我只能提用一點的投資收益來生活。

我會自問,我這麼努力追求的自由,到底是什麼呢?起先,我把自由定義成能自己安排 、運用時間,在想做某事的時候就能去做,也有足夠的金錢能購買和享用渴望的事物。但是,外在的自由似乎與內在的自由不能同調,時間的自由似乎也與財富的自由無法同步,幸福與自由似乎常常牴觸。

時間與財富

一個方法是存很多錢,讓你的被動收入(不動一根手指頭就有的收入),足以應付你花錢的速度。另一個方法是把花錢的速度降到零,變成一個無欲無求的僧侶。還有一個方法是做你熱愛的事,樂在其中,錢就不再重要了。—【納瓦爾寶典】

納瓦爾寶典提出的這三個方法,我是綜合應用的。

我努力工作十幾年,這十幾年來盡力讓能力、收入都最大化。同時將花費逐年減少、將存款進行投資。工作越多,收入越多,但時間自由就被犧牲了。經過十五年的投資,被動收入能支付部分的開銷,讓我能夠減少工作,奪回時間自由。

時間的自由增加了,但因為是靠少量的被動收入過生活,所以無法隨心所欲的花用、享樂,必須過著相對簡約的生活。雖然物質的享受必須減少,但因為自由的時間增加,對我而言日子過得更愉快。人是適應力很強的動物。過慣了簡單的生活,就一點都不覺得自己是在辛苦省錢,反而對於購物、應酬沒有興趣。相較於逛街、看看有什麼東西可以買,我更喜歡泡杯茶、在舒服的家裡閱讀。

因為只需要少量的工作,補足被動收入不足的缺口,生活的開銷又已經降到很低,所以我能夠只挑選想做的工作做。相較於之前的案子來全數接下,現在的我能夠安排自己想休息的時間,只和真心合作愉快的客戶合作,只做自己有興趣的案子。這種自由,也增加了許多幸福感。

【富者的態度】一書中,作者就提出,真正的富者,是擁有時間、財務和關係都自由的人。現階段微FIRE的我,算是都有一點三方面的自由,但沒有非常自由。但是,絕對的自由,真的存在嗎?

絕對的自由

我認為,絕對的自由,只存在於一個人獨處的時候。唯有一個人時,可以不在乎、不配合任何其他人的意見和觀點,達到絕對的自由。

從一天的清晨開始好了,只有自己一個人的話,才能決定何時起床。只要有家人,就必須妥協配合家人的時間作息。一天三餐也必須考慮家人的意見和偏好。就算家人能對這些都讓步,讓我們擁有自由定作息和餐食的自由,處於關係之中,代表的就是牽絆。有伴侶的人,代表失去了被年輕貌美吸引的自由。當家人需要支援和傾聽時,如果希望維持良好關係,也沒有轉身不理的自由。

【森林裡的資本主義者】一書中,提到一位走入森林的青年,卻因為無法有足夠的食物和需要藥品行竊。儘管他大部分的時候在森林中可謂絕對自由,但為了活下去,他依然得觀察附近別墅居民的活動的,以伺機行竊。這與我們為了生存,必須花時間做老闆要我們做的事,實在沒什麼不同。都一樣沒有做甚麼事的自由、沒有在什麼時候做的自由。

既然絕對的自由只能在獨處實現,我開始反思,我真的要這種自由嗎?這就回到了老問題,任何欲望,都來自於以為這個欲望能讓我們幸福。絕對的自由能讓我幸福嗎?答案是否定的。

我生活中的幸福,很多是來自於做著自己喜愛、有滿足感的事。但也有很多,是能夠跟姊妹說說笑笑、跟爸媽一起吃飯、跟老公長談。我有選擇關係的部分自由,例如我可以結束不合朋友的往來、我也可以停止和不合的客戶工作。但當家人需要我時,我必須在他們需要的時間和場地出現。這種牽絆,其實會帶來深層的滿足和幸福。

自由未必幸福

上面一段已經討論過,與人交往的關係,往往不自由,卻能帶來幸福。

在【選擇的弔詭】書中,作者挑戰了一般的認知,認為更多選擇的自由不見得會帶來更多的幸福,反而會適得其反。其中之一的原因是,更多的自由代表有充足的選項、並是個人出於自己的意志做出的選擇。因此,當成果不盡如人意時,就無可避免地產生自責、內疚和自我否定。

相反地,許多事物沒有選擇,反而能夠無痛自動執行。例如開車繫上安全帶,是法律為了安全考量而限制了個人的自由,但正因此,即使是開車到巷口買杯飲料也會自動繫上安全帶。這種情形下,不但縮小了遺憾發生的機率,也讓執行不倚賴有限的意志力而自動進行。

作者在書中用婚姻舉例。婚姻有法律效應,約束了婚姻雙方的責任和義務。承諾婚姻代表放棄許多自由。但正是因為放棄了這些自由,當眼前出現超級合拍的美女時,才能夠很輕鬆地離開。也正是因為能很輕鬆地做出離開美女的決定,一再地回到承諾的婚姻中,才能在長久的建構和努力中,將婚姻關係提升到真正令人幸福、滿足的境界。

自由三部曲

我漸漸地在人生中,看到許多事物都是三部曲。禪宗裡有個說法,「見山是山,見山不是山,見山又是山」。我覺得自由、自我的了解、對目標的設定、對幸運的看法、成功等等都是這樣的三部曲。

如上所述,小的時候絕大部分的人都沒有自由。成年時,我開始有了一些自由。選擇職業、選擇自己的小窩、選擇伴侶、選擇自己的風格。接下來,我願意為了幸福而犧牲自由。不僅是外在的生活如此,內心也是一樣。

一開始我的心完全沒有自由,事情發生、周遭人的態度,決定了我的感覺和情緒。漸漸地,我學會不去讓他人的態度、發生的事物影響我太多,我可以自由地決定在當下,我想用什麼情緒過我的生活。這種從被影響、情緒中解放出來的感覺很棒。接下來,我卻再度放下自己決定的自由,讓生命帶給我一切。

阿迪亞香提在【受苦的力量】一書中敘述了這個過程。從不知不覺建立的信念、想法和情緒中解脫,不再受其左右,感覺固然很棒,但不是終點。從憂傷、忌妒、恐懼中解脫,不再受這些情緒折磨。或是從”我不夠好”、”我需要愛”等信念中解脫,不再因這些想法而行動。這是”Free From”的過程。

接下來,阿迪亞香提稱為”Free To”。自由地去體驗憂傷、忌妒、恐懼,自由地去體會”我不夠好”、”沒有人愛我”等。當心夠開闊,明白這些體驗都是生命的一部分,不在執著於迴避這些經驗,反而敞開來歡迎、甚至歡迎受傷。如同我們明白無論是什麼類型的電影,真正的我都安穩舒適地坐著,不會受到傷害,我們就能敞開來,讓自己受劇情影響而傷心、害怕。

阿迪亞香提指出,像耶穌、佛陀這樣的人,開悟讓他們的自我縮小到可控的地步,於是他們不再決定自己的命運。他們讓生命透過這個身體、這個小我來演出。這在許多運動員或藝術家身上也偶然顯現,他們會自稱是某種力量透過他們的身體在創作。這時候,如同小時候,是父母老師決定一切,這些人讓生命決定一切,沒有了自由,但也沒有個體需要自由。畢竟合一時,誰從哪裡解脫呢?誰獲得什麼自由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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